昌城村位于山东省、潍坊市、诸城市、昌城镇,古称“昌王城”。村内有古老的护城河遗址(现大部分被掩埋),一条昌盛街(古叫昌城街)南北贯穿其中。 以“昌城村”为中心向四周延伸,这便是昌城镇。 昌城村东为东老庄、西为西老庄(后改名得利斯村),南为邱庄子(邱家庄子村),北为辛庄子村。昌城村多数村民为刘姓,相传源自汉高祖刘邦一脉。 昌城镇党委位于昌城村内,东临昌城街。沿街还有昌城卫生院、昌城电影院(已拆)、各大超市、各银行网点、诸多店铺、联通和移动营业厅、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等。 昌城村教育资源变革:原先有昌城幼儿园、昌城中心小学、昌城镇北初中、昌城中学(后期更名为诸城第十中学),最初昌城幼儿园与邱家庄子幼儿园合并为昌城中心幼儿园,与昌城中心小学相邻,后昌城中心幼儿园与中心小学搬迁至新地段,更名为昌城镇中心幼儿园和昌城小学。昌城镇北初中被废止,与昌城镇南初中合并,更名为树一中学,昌城高中(诸城第十中学)被废止,沦为个人生产场地。时至今日,昌城依旧没有完善高中学府。昌城早些年有一所职业中专“得利斯职业中专”,后撤销改为如今的幼儿园大班区域。 昌城宝藏:传说昌城是一块天赐福地,阴阳调合,很神圣。昌城镇依山傍水,北依巴山,潍河(又称淮河,古称潍水)流经镇西侧。相传昌城地下多有宝物,曾有村民耕种之时得获大头钱、刀币等物。又传言村中有人曾得获一枚“色绿如蓝、上缺一角”的一枚古代印章,并将其封印。 主要农产品: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花生、土豆、白菜、洋葱、西红柿、扁豆、韭菜、黄瓜、茄子等等。 昌城历史: 大汉开国皇帝刘邦时期,汉将军卢卿,于汉高祖四年(公元前203年),跟从韩信起兵于无盐村,定齐。先后随军攻打项羽、诸侯韩王信。汉高祖八年(公元前199年)六月以功封昌侯,置昌侯国(国都在今山东诸城市北昌城地界)。汉文帝三年、十四年两任将军,击匈奴。昌侯国传二世:卢卿→卢通。汉景帝前元三年丁亥(公元前154年七国之乱),卢通反,汉景帝三个月平叛,昌侯国除名。 汉武帝元鼎元年 (公元前116年) 四月戊寅,封城阳顷王刘延的儿子刘差为 “昌侯”。 地属琅琊郡。元鼎五年(公元前112年)九月,“坐酎金免”,复为昌县。 历史人物: 刘差(昌侯),因属于大汉皇室血脉一族,世代王侯,故又被称为“昌王”。 历史人物关系: 刘邦(汉高祖)→刘肥(齐王)→刘章(城阳景王)→刘喜(城阳共王)→刘延(城阳倾王)→刘差(昌侯)。 坐酎金事件: 元鼎五年(公元前112年)九月,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助祭的“酎金”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而夺爵,被夺爵者达106人,占当时列侯的半数。 昌城古属夷地,《禹贡》青州之域。周属莒子国封地。春秋属鲁,战国归齐。秦属琅琊郡。西汉初年置昌县,东汉被废,县地入东武。公元598年(隋开皇十八年)改东武县为诸城县,昌城属之,沿革历代封建王朝,皆无变更。 自汉朝置昌县以来,昌城就是华夏九州的名城重镇。 汉朝设昌县,清置昌城连。清至民国初期属逄戈庄练。1929年置昌城乡,属第七区。1946年6月置昌城区,1951年春改为第十六区。1958年2月撤区并乡,改置昌城乡。1958年9月,昌城与芝灵合并,成立先锋人民公社。1959年更名为昌城人民公社。1984年4月,撤昌城人民公社,分为昌城镇、芝灵乡,1989年4月,昌城镇、芝灵乡合并为昌城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