峰溪村共有222户、720人。有耕地222亩,山林7374余亩,行政区域面积1.56平方公里。
近十年来,在党的一系列支农、惠农政策的支持下,全村经济社会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。
农村经济快速发展。通过调整产业结构,使65%的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,发展二、三产业,农业经济也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向效益农业转变,发展蚕桑面积220亩,种植茶叶780亩,年产蚕茧产量15.95吨,茶叶7吨,土地产出率大幅提高。2007年,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744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4300元,分别比2004年增长30.4%,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。
基础建设日新月异。根据村庄整体规划,拓宽村内道路,埋没地下污水管线,覆盖所有明沟并全部硬化;通过改水、改厕、推广沼气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,彻底改变脏、乱、差的现象,村庄面貌焕然一新。
居住环境日益改善。2007年下半年,在镇党委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我村根据淳安县城市设计所统一规划设计下,本村新农村建设已破土动工。通过努力,第一批建设农户都已入住新居。享受了农村城市化优越人居环境。
社会保障日趋完善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已经形成,农村农民享受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金待遇,打破了农村“养儿防老”的陈旧观念,农村的基本养老,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。
社会秩序平安稳定。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在本村销声匿迹,尊老爱幼、邻居和谐在本村蔚然成风,多年来,均未发生严重的刑事和社会治安条件,村民有居住的安全感。
通过几年来的努力,我村以“生产发展,生活宽裕,乡风文明,村容整洁,管理民主”而获得各级的一致好评。2007年县“文明村”,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。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,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惠民全村百姓。